在感情方面,根據打響的歷史紀錄,每次喜歡一個男生,當下都很狂熱、充滿了熱情,但是事過境遷之後,總是覺得:「天啊!我怎麼會喜歡過他?天啊!我當下怎麼做這麼白癡的事情?天啊!天啊!天啊!」因此不管喜歡過誰,過了那段時間,總是覺得不堪回首,不願多作回想。
  然而,我的人生總會有一段時間想要作一些改變,想要想要把自己內心的話告訴當事人。於是去年六月初,突發奇想,想說:「我以前喜歡過那麼多男生,我都沒有讓他們知道,那不如我現在一次跟他們告白好了。」於是,六月三號的凌晨,透過臉書私訊,我告訴以前喜歡過的十一個男生「們」我以前喜歡過他們。那些私訊的留言就不在此公開了。根據我分享過的朋友,大家最好奇的是他們對我留言的反應,我分為以下四種。(這當然也是身為當事人的我最好奇的。)
 
 第一種:訊息未讀取
  因為有些人已經很久沒聯絡,已經不在我的好友名單內,但是為了達成目標,我特地留言給他們。因為早就已經不熟,所以有人未讀,我也覺得莫名的欣慰。
 
 第二種:表達感謝
  跟第一種一樣,因為已經不熟了,所以如果有讀訊息的人,通常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只會說:「謝謝!」但這樣也不錯,禮尚往來。
 
 第三種:驚訝
  看到我的留言,有人回答:「真的嗎?我當初覺得你是個很怪的人!」或是「真的嗎?其實我當初有懷疑,但我想說我們是哥兒們,所以就覺得不可能。」其實看到這種我還滿開心的,因為有人有反應。其實我滿享受因為我的突破,使對方受到驚嚇(不是真的需要收驚那種),或在對方的預期之外,這就是我們身為人類活著的意義嘛!要在世界上發揮一些影響力,我想我會每隔一段時間就想要做改變就是希望能看到自己的影響力吧!
 
 第四種:惋惜
  我覺得這個反應反而讓我最驚訝也最有收穫,因為有個朋友說:「因為當初你說你覺得我們兩個像朋友,所以我就覺得我被你打槍了。......在那當下,我們兩個到底有沒有彼此喜歡,都已經不重要了,至少現在的我們知道在那一刻,曾經喜歡過對方,這樣就夠了,是吧。」這段回答,讓我覺得很感人,也很惋惜,因為兩個人當初都沒有說清楚,也沒有表達進一步的情意,就這樣錯失了一段緣分。
 
 沁涼小雨(語):人生沒有回頭路,喜歡就要大聲說!
 
 戀人未滿 by S.H.E.

  就這篇文章而言,這首歌再應景不過了,因此就請大家一起聆聽欣賞,洗耳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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