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時,去台北做黃石公園打工度假職位的面試。面試完,想買高鐵的一般全票,趕快回學校,但無奈錢不夠,只好買七折的高鐵票,而且是較晚的車次。這代表我必須在台北車車站逗留一段時間!於是,我開始逛台北的誠品地下街。我在Q香水店逗留了很久,把裡面每一罐香水的樣品都聞一遍,然後跟男店員聊了一些關於香水的事情,因為學習新知,覺得非常新鮮與滿足。
 

  離開店以後,我去逛誠品書店,結果根本沒心情看任何書,因為我真的覺得好累,好想坐著休息。結果在誠品文具店蹲下來的時候,腦中突然冒出一個念頭:「打想,你以前不是有看Timothy Ferris寫的<<一週工作4小時:擺脫朝九晚五的窮忙生活,晉身「新富族」!>>裡面不是有提到一個練習:「去公共場所跟異性說:『我覺得你很帥/很漂亮,我可以跟你要電話嗎?』如果對方不想給,就說:"給假的也行。"因為重點是要訓練自己的膽量!因此,今天你何不去跟那個店員試試看這個idea,訓練自己的膽量?」

 
  因為最近靜坐,我知道自己的直覺很靈,所以知道冒出這個念頭絕非巧合。我一開始非常的抗拒!但我知道其實自己「不敢」,而我無法接受自己的懦弱!!!因此我可以說是硬著頭皮執行這項任務!
 
  其實我真的非常的剉!所以我是自言自語了好幾次詹姆士喀麥隆的名言:「Failure is an option, but FEAR IS NOT!」之後,鼓起勇氣走到Q香水店,結果......店員換成另一個女生,我內心OS:「上帝,你在我鼓起勇氣以後,跟我開這種玩笑嗎?」然後故意在那邊逗留,想想看下一步要怎麼辦的時候,男店員從另一個方向過來了,應該是去上廁所回來了吧!
 
  於是我攔住他,我說:「我有話要跟你說!」他就停住,然後我就一直語塞:「我......」兩分鐘後還是說不出話,然後我就遮著臉說:「Oh my God,我在學校敢攔便車,我也跟男生告白過,但我竟然無法開口跟男生說這種話!!」然後他很好心的說:「要不要我不看你,你比較好說?」我說:「不行不行,一定要看著我。」(我沒有臉紅心跳,我真的只是不敢說!)後來,兩分鐘又過了,於是我增加了三個字:「我覺得你......」然後又卡住了,他說:「你要不要跟裡面的妹妹講,然後請她跟我講?」我說:「不行不行,這是一種自我挑戰!」最後,又過了兩分鐘,我終於說出口:「我覺得你很帥,請問我可以跟你要電話嗎?」結果他說:「我很少在用電話聯絡,可以給你FB就好嗎?」我當然知道他不想要給我電話,所以我說:「不行耶!規則就是要給電話,不然你給假的好了。」所以他給我他弟的,然後給我本名跟FB。然後問我:「這是社團或某種課程嗎?」我說:「不是,是書上的練習。」
 
  Anyway,我真的覺得我今天做了很大的突破,因為我很不喜歡誇獎人家的外表,也不喜歡人家說我很漂亮,因為我總是覺得讚美外表很膚淺,所以其實就算達成任務,我也還是覺得......天啊!我到底在幹嘛!?

 

 

  達成任務後,我請裡面的妹妹(其實應該是姊姊)幫我們拍照存證,這可是我自我成長與突破的寶貴證據阿!!!結果看到那個妹妹意味深長、一臉曖昧的臉,我就知道我除了要突破誇獎人家的外表之外,還要突破別人隨意亂傳、亂猜測我的緋聞。因為我真的非常、非常痛恨緋聞,我之前還因為別人亂傳緋聞,不想跑某個社團的營隊。所以我知道這次任務突破的核心就是:「開始稱讚人家的外表,還有隨便讓別人猜測我,因為反正那是別人的想法,不關我的事,我只管自我突破就好!」
 

 沁涼小雨(語):這天,我打響了「我覺得你很帥」的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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