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過生日,外國朋友幫我慶生、準備蛋糕,裝蛋糕的紙盒上有呼麻哥的名字,可見是用他的名字訂的。所以我又開始難過了,覺得:「為什麼他那麼好,卻不讓我陪他面對他的課題?為什麼我不是夠有耐心的人?為什麼我不是對他來說那個對的人?」


 

  今天這篇主要分享的引號內的內容出自《感情這件事:五種角色,在愛的學習中遇見心理學家》這本書。

 

 

「在兒童行為的研究中,當孩童遇到壓力事件時的行為反應可以被分為兩種:外化與內化行為傾向。

 

  外化行為是以外在環境為重心的反應,如對別人的敵意、對物品的破壞,等等。相對來說,內化行為是將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如自責或沮喪。換句話說,碰到壓力事件,不順心的事,傾向於外化行為的人會把結果歸因於自己以外的一切:怪別人、怪環境,傾向於內化行為的人則會被結果歸因於自己:怪自己。有外化行為傾向的人,可能有攻擊性,容易造成衝突,內化行為傾向的人,則容易經歷低潮,有過度自我批評的行為。」


 

  很明顯地,我遇到事情不順,第一件事就是怪自己,我具有的是內化行為傾向。


 

「小莉是比較偏向外化的人,因此當她發現不小心過了打電話的時間,第一個反應就是怪浩威沒提醒她。這是可以預期,也符合小莉行為模式的反應。但是,記得先前提到的四個騎士嗎?其中之一是批評。批評與表達感受,甚至抱怨,都有所不同。

 

  批評是把發生的事件擴大了,把事件與對方這個人的本質做了連結,畫上了等號。關於這件事,事實是,小莉錯過了打電話開會的時間;而浩威沒有提醒她也是事實。至於浩威為什麼沒有提醒她,或該不該提醒她,有許多的可能性,也有討論的空間。

 

  如果今天小莉說:『哎呀!你怎麼沒提醒我,氣死我了!』這是表達感受。

 

  如果她說:『明明說好要提醒我的,你怎麼沒有!』這是抱怨。

 

  但今天小莉說的是:『你只顧自己,你很自私。』這就是批評──她把一個事件變成一種人格缺失了。不僅如此,小莉更是加碼、加重了這件事的意義,把它連到浩威會不會是好爸爸的議題上。這對雙方的關係是有殺傷力的。」


 

  我看這事情聯想到的就是鱷魚因為我沒提醒他時間,然後罵我說:「我不該信任妳的,我就是人太好了所以才會相信妳,才沒有拒絕妳,如果是另一個男生的個性,他早就拒絕妳了,才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所以鱷魚是外化行為傾向,還有沒辦法跟我視訊也會怪到他姊突然來訪上。


 

「當批評習慣了,會演變成鄙視

 

  在婚姻中,當其中一方,或是彼此開始有批評對方的習慣,可能會為另一個騎士的出現鋪路,而這個騎士對婚姻的威脅是比批評更大的,那就是──鄙視(contempt)。

 

  在小莉與浩威的關係中,開始見到鄙視的痕跡。我要多了解一下小莉的想法,評估他們的互動,看看是否能減低批評、預防鄙視出現的頻率。.......

 

  我想要了解小莉是如何評估浩威的動機,怎麼想浩威的,她認為浩威是不重視她、忘了,還是他是故意的,還是有其他原因?.......

 

『妳可不可以幫助我多了解一點你的想法?為什麼一個自私的人會在答應你要提醒你後,卻沒做到?』

 

『他知道我時間到了,也知道要提醒我,但覺得自己手上在做的事比較重要,反正別人的事都不重要就對了啦!所以就沒提醒我......』小莉認定了這一點,所以完全不考慮浩威可能真的不知道她有電話需要回覆的這個可能性。」


 

  那個時候,我跟鱷魚一起辦事情,辦完了他的所有事,就差我的一件事沒辦,他就說時間到了,趕著要回家。我就真的跟小莉一樣,覺得鱷魚完全不把別人的需要放在眼裡,全世界就他自己的事最重要!


 

「『我們暫且假設他是這樣的人:自私、不重視你,還會說謊。你當初認識他的時候就是這樣嗎?』我想協助小莉釐清她的邏輯。她批評浩威自私,這個特質不會是短期內出現的,所以結婚前應該就有。我想讓小莉想一想的是,在這前提下,你還是嫁給他,只有幾種可能:

1.浩威掩藏得很好,婚前看不出來。

2.婚前你就知道,但認為影響不大,還是嫁給他。

3.婚前你就知道,但希望他婚後會改變。」


 

  呼麻哥呼麻跟用迷幻藥,還有抽菸、喝酒這些事情,我認為影響很大,而且我覺得他改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畢竟他已經持續了十幾年了,一萬個小時的練習,就成為專家了,這些習慣也是,可以想見,已經變成根深蒂固的習氣與身分認同了。


 

「當然,還有另一個可能,那就是浩威其實沒那麼自私,你把小事放大了,你的認定是不正確的,是誇大反應無限延伸的結果。我是希望用小莉自己的邏輯,讓她得到最後一個結論,但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親密關係當中,特別是婚姻生活裡,一定會有摩擦,一定會有對彼此的傷害、失望、不滿與抱怨。當我們發現向對方的指控是他的本質時,就應該提醒自己,問問自己,這樣的批評是正確的嗎如果是,浩威真是這麼自私,小莉就要評估自己是否能夠接受這樣的丈夫了。因為不管是當初沒注意到,或是對方變了,這種個人特質隨著年齡的增長,只會越來越明顯,是很難改變的;一直要求對方改變或是批評對方,只會傷感情,自己也不快樂。」


 

  從這個角度來說,分手對我們來說就是我們所能做的最好的選擇了。我以前就說過我想跟一直呼麻的人分手,我跟朋友說:「像昨天,我就會覺得他這麼好(做飯給大家吃),為什麼他要拋棄我?我昨天問他分手後會難過嗎?他說會。我就會覺得既然難過,那為什麼寧願難過也要跟我分手?我問他為什麼不復合,他都會說他不知道。但是理智知道就是不能,因為我不是對的人,我沒有辦法跟他一起吸毒,我也沒有辦法讓他不吸毒。就是一種很深的失敗無力感,我覺得很難過。」她說:「不復合也可以相處,又為什麼要復合?尤其復合又是預約了下一次的難過(分手)......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距離,最安全呀。像是上床不用考慮後面的,要搬家離開也不用在乎對方難不難過,跟誰出去也不用報備或者是顧慮對方感受。」

 


 

「相對地,如果小莉對浩威所做的指控可能是不正確的,是被當下的情緒所影響,覺得浩威就是惡意、蓄意,那小莉要努力的方向,則是從理性的角度去思考,來提醒自己、問自己:『我所認識的浩威是這樣的人嗎?他會做這樣的事嗎?』如果小莉的答覆是:『是!』那我的下一個問題會是:『你會跟這樣的人繼續生活下去嗎?』」


 

我的答案是:不會!我不要一輩子都活在跟呼麻哥交往的那種煎熬當中,一天到晚徘徊在戒律邊緣,我要選佛法課程,還是他?那個優先?拜託不要再來一次了!如果一輩子還很長,那跟像他這樣的人永別,顯然就是對我最好的選擇,我真的不想要再心力交瘁了!我希望可以善待自己!大哉問:為什麼我會一直吸引本質上自己看不順眼的對象,然後拼命地想改造對方,讓自己很累呢?難道這是能夠滿足我「被需要」的需求的唯一方法嗎?


 

「英語有句俗語說:『如果你沒準備好要知道對方的答案,就先別問這個問題。』(Don’t ask the question if you are not ready to hear the answer.)這類的問題包括:『你愛不愛我?』、『我該減肥嗎?』、『我看起來幾歲?』等等。在診間裡面,我不怕問有挑戰性的問題,也不怕問回答可能是壞消息的問題,因為在診間裡,最重要的就是真實:真實的想法、真實的想法、真實的感受。有了真實的答案,接下來的問題都可以一起面對。」

 

我現在已經沒有勇氣問呼麻哥你愛不愛我了,也沒有勇氣問他是不是開始物色新對象約會了?


 

  有位朋友送我的生日禮物是「樊登說書」一年會員,今天早上聽了《與內心的恐懼對話》,我聽到樊登說:「什麼叫給自己設置界線?這裡邊呢?有一些是你在親密關係當中的最基本的權利要素,包括:

a.你有得到對方的情感支持、鼓勵和善意的權利

b.你有得到對方傾聽,並且得到善意和尊重的回應的權利

c.即便和其他人的觀點不一樣,也能擁有自己觀點的權利

d.個人感受和經歷得到承認的權利

e.能自由的過一種沒有過度譴責、羞辱、批評、和判斷的生活的權利

 

就是如果你在家裡邊天天被人不斷地羞辱、指責,你是有權利不接受這個東西的,因為你是一個成年人,你擁有自己的生活,你可以給自己設置這樣的個人界線這個設立界線的過程有時候是一生的漫長。」


 

  我老實說,我離家就是不想要面對過度、不斷地羞辱、指責,我媽不會羞辱我,但是以前我真的經常感覺到被指責:做這個也不對,做那個也不對,那我乾脆什麼都不要做好了。然後如果真的什麼都不做,又會被貼上「不負責任」的標籤,因此深深感覺到做人很難、活著很難!所以,如果要承擔別人的喜歡,也意味著要承擔對方所有的負面效益,那麼對於一個不合適、不想負責的對象如呼麻哥,還是不被喜歡比較幸運與幸福。理智上分析的確如此!不過就是在等自己的情緒慢慢跟上。


 

毒品問題(聖嚴法師-大法鼓 0053)DVD

 

 

 

4:37 所以在今天我們的社會,人心太浮動,沒有安全感、沒有安定感,也沒有未來感,就是將來性沒有,就是今日有酒今日醉。

 

4:56 那麼沉溺在毒品中的人是非常痛苦的,佛法又能給他們什麼樣的幫助呢?

 

5:01 也很難,因為佛法本身不是麻醉品,不能用佛法能夠代替麻醉品,讓他覺得一下子就能夠解決問題。那是要慢慢的來跟他們談話。如果一個毒癮患者,接觸到了佛教之後,我們給他一個對於人生的觀念的建立,對於他未來的、將來性的一種信心,然後再給他對於佛菩薩的信心,那這樣子再加上叫他向某一個方向努力,因此可以轉變他的觀念,之後再轉變他這個毒癮患的一種習慣,成功的機率是有的。但是成功以後,這個心理上的問題,如果不是常常跟他談話,不是常常跟他勸勉,他一個不小心又會回去吸毒。所以是這個,要有很有耐心的人,來幫他們的忙。這個有耐心的人,如果是個佛教徒的話,他家庭裡面的人,或者是他的老師,或者是他的師父,或者是他的道友,就是一起念佛、一起學佛的人,常常照顧他,多給他們一些關懷,常常給他們勸勉,帶、帶、帶、帶,然後身癮沒有了,也就是說這個身體上,生理上的癮沒有了以後,心理上的癮漸漸也淡化,漸漸消失,這樣子的時候,這個人就有辦法了。


 

7:37 那麼如果從佛法因果的關係來看,販毒者他們是造了什麼樣的因呢?

 

7:44 那罪過很大呀!等於是殺人,賣了毒藥,那些都是毒藥嘛。以毒藥來殺人,賣毒藥殺人,那殺了更多的人,尤其是種毒的,就是那個販毒的,產毒的,這一些人實在是罪過很大。應該是說到地獄裡面去了。只要一個人染上了毒癮,趕快要把他請他出來,讓自己脫離,否則的話那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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